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同?存在什么风险?
浏览量:1649 上传更新:2019-03-08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同?存在什么风险?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用工单位应正确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其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主体责任设置大有不同。这么说大家可能有一点点概念,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所以接下来由广州欣帮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和风险有哪些?
劳务派遣存在潜在的巨大风险
(1)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提出诉讼或者仲裁,也可以对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单独提出诉讼或者仲裁。而在实践中,企业往往因为未能着重审核合作单位劳务派遣资质以及合作企业的经营状况、债务情况难以把握等因素,给用工单位带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风险。
(2)可能独立对派遣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在劳务派遣实践中,因用工单位直接面对劳动者,可能因策略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由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共同承担的法律责任转嫁给用工单位直接独立承担,增加了用工单位的法律风险。而劳务派遣人员也可能在对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经济实力作出判断后,选择独立对用工单位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3)劳务派遣适用中派遣岗位的法律风险
在新《劳动合同法》及《规定》的框架下,对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性质的界定和岗位的具体确定存在一定的难度。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同?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用工单位应正确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其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主体责任设置大有不同。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环节分离,形成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三方关系。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不同?存在什么风险?它的特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工不招人”。劳务派遣一般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因此鉴别劳务派遣关系的关键点在于:一是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由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三是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劳务外包,也称业务外包、服务外包等,它是企业整合其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一种管理模式。劳务外包一般由用工单位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相关外包单位,由该外包单位自行安排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形成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劳动者三方关系。劳务外包特点是以“委托合同”之名完成“劳动合同”之实,用工单位无需承担用工责任,而由外包单位承担用工管理责任。因此鉴别劳务外包关系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
二是外包单位负责管理劳动者;
三是由外包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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