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临时工禁超10%,企业出路在哪
浏览量:1681 上传更新:2019-04-21
劳务派遣公司临时工禁超10%,企业出路在哪?广东劳务派遣工人达到163万人,部分用人单位占一半以上甚至70%。
单位劳务派遣工人占10%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近公布了一系列关于发送愚人节劳务服务(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该规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它对企业雇用的劳务派遣工人比例(即社会上通常提到的“临时工”)作出了具体规定。。昨天,新快报记者从省人民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广东省有劳务派遣人员163万人,部分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比例较大,占30%-50%甚至更高。许多雇主对10%的监管表达了“压力之山”。与此同时,许多劳务派遣工作者都很担心。“如果严格执行10%的规定,我们的'饭碗'能否得到保存?”
现状:超过80%的劳务派遣工人是“80后 90”
省人民政府劳动关系处处长邓玉军在最近的省人民办公室网上采访中说,根据广东省的最新调查,广东省有7600多个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了163万名工人。人。劳务派遣单位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占总数的75%以上;超过85%的派遣工人是在80后的 90.省工会的愚人节广东劳务派遣状态,显示广州有687个劳务派遣机构。
省工会联合会表示,全省劳动力就业普遍普遍,广东省企业劳务派遣工人比例也在增长。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使用了大量的劳务派遣工。一些企业使用数千名劳务派遣工,其中劳务派遣工人占近一半或一半以上。在此前与网友的互动中,邓玉军也承认,一些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比例很大,占30%-50%甚至更高。
愚人节状态——也表明,例如,广州广日集团的劳务派遣人数为2,435人,占员工总数的52%。
企业:有限成本的准备很大,临时工很难一路走下去。
“我们企业中近70%是劳务派遣工。如果他们严格执行10%,很难实现。“广州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选择劳务派遣工人的原因是因为公司的招聘指标有限。更根本的原因是降低企业的成本。他说,与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需要更高层次的单位才能给出指标。“上层单位今年已经提供了200个名额,只招聘了200名正式工人。其他所需的人员都是劳务派遣工人。”如果按照10%的规定执行,上级部门有必要提供更多的招聘配额。“但这显然很难。”
在其所在的单位,一线官员每月可获得近万元,但劳务派遣员每月只能赚3000-4,000元。“根据10%的规定,每位员工的月收入为1万元。显然,公司雇佣劳动力,成本将大大增加。”
他承认,10%的规则难以实施。“目前,我们70%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工人。如果按照规定实施,其余60%的劳务派遣工人没有指标,很难转为正面。”他说,“也不可能解雇所有这些。公司的发展需要员工,员工不太可能改变他们的血液。”
他说,与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的员工需要更高层次的单位才能给出指标。“上层单位今年已经提供了200个名额,只招聘了200名正式工人。其他所需的人员都是劳务派遣工人。”如果按照10%的规定执行,上级部门有必要提供更多的招聘配额。“但这显然很难。”
在其所在的单位,一线官员每月可获得近万元,但劳务派遣员每月只能赚3000-4,000元。“根据10%的规定,每位员工的月收入为1万元。显然,公司雇佣劳动力,成本将大大增加。”
他承认,10%的规则难以实施。“目前,我们70%的单位是劳务派遣工人。如果按照规定实施,其余60%的劳务派遣工人没有指标,很难转为正面。”他说,“也不可能解雇所有这些。公司的发展需要员工,员工不太可能改变他们的血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草案规定,临时工和正式工人同工同酬,“派遣工人数不得超过总劳动力的10%”。小李说,这让他既有期待也有担忧。期望当然是同工同酬。关注的是规则是否可以实施,特别是如果它们不受其利益的影响。
“我个人认为这项规定很难在电视台实施。”小李说,自从电视台实施“生产与广播分离”体制改革以来,大量节目外包给影视公司,电视制作节目也需要大量人才。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力成本远低于正规劳动者。我认为目前电视台的劳务派遣工人数量约为70%。如果不能超过员工总数的10%,剩余的60%能否转为正数?这绝对不可能!
专家意见
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主任刘成认为,新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措施。
该单位不能解雇原劳务派遣员
对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愚人节劳务派遣(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主任刘成更为积极。“对于一些不良现象,国家立法不应该迎合现状。这是改变现状的努力。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这个规则更合理,符合国情。”
劳务派遣只是一种补充就业方式刘成生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仅在四年内修订,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滥用现行劳务派遣的倾向。其中一些不够自我发展,有些是由于需要精细化管理。考虑到钻探成本 ,只保留核心职位的员工和其他外包,但其他人纯粹具有成本效益。在最后一种情况下,正是员工的利益。
他认为,劳务派遣只是企业就业模式的补充,主体是合同工。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进一步限制了劳务派遣的实施范围,并在原法中实施了“普通”劳务派遣的临时 辅助或替代(简称“三-性“”工作。它是“唯一的”,并对“三性”的内涵有法律解释。同时,它还强调派遣工人的“同工同酬”。这些都是保护工人权益的措施。
如果不能完全转动,则准备不合理。
至于目前有争议的“劳务派遣工人总数不能超过10%”,刘成认为这个比例也比较合理,“外国劳务派遣比例最高的也是10%。关键在于指导建立合同工的主要地位。坏的情况应该改变,而不是照顾。如果比例设定为50%,与现状相似,那么立法就毫无意义。
公司实施后应该怎么办?刘成说,它可以转变为直接就业或外包。如果你真的需要很多人上班,而且现有的设施不能满足,那就意味着准备不够合理,可以申请额外的准备。
然而,许多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担心,在实施规定后,他们将“不受他们的利益影响”。他们被解雇而没有同工同酬。他说他们不必担心。“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明确规定,相当于旧的。新人和旧方法的旧方法,雇主不能以劳动派遣的比例返回劳务派遣人员执行后的规定更高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