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付佛山劳务派遣合同期满?
浏览量:1935 上传更新:2019-06-28
众所周知,在我们的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佛山劳务派遣这种工作形式。签订佛山劳务派遣合同后,劳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佛山劳务派遣合同。你怎么算?小编准备以下材料供您参考。
关于补偿佛山劳务派遣合同未履行赔偿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如下:第三十一条:佛山市劳务派遣单位或者派出劳动者依法取消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应由佛山市劳务派遣单位B单位支付。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的标准,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如果少于六个月的期限少于一年,则按一年计算;如果不到六个月,劳动者应获得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区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员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则向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当是员工平均月薪的三倍。对他们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中使用的“月工资”一词是指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内工人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佛山市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第一条一般规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规范佛山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被称为“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这些法规是在执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制定的。第二条佛山市劳务派遣单位经营佛山市劳务派遣单位,企业(以下简称单位)使用派出劳务者。
雇主只能将派遣的劳动者用于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前款规定的临时工作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职位;辅助工作是指为主要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要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就业单位的劳动力。
在由于校外学习,休假等原因导致人们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他们可能会被其他工人所取代。如果雇主决定使用派遣工人的辅助职位,则应与员工代表大会或所有员工讨论,提出计划和意见,并在平等的基础上与工会或员工代表协商,并在雇主。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佛山市劳务派遣的劳务人数,派出的劳务人数不得超过劳动力总数的10%。前款所称劳务总量,是指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数量与使用的劳务人数之和。